关于成立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的通知
时间:2013-04-18 点击:7678 发布:超级管理员
各院系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》(教思政厅〔2011〕1号)的文件精神,完善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警机制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经研究决定在各院系成立“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院系分会”。在此基础上,拟成立“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”,本会隶属校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院系分会机构设置
1、指导老师:1名(原则上为各院系心理健康辅导员)。
2、分会长:1名。
3、分会副会长:1-2名。
4、办公室:若干名
5、宣传部:若干名
6、策划部:若干名
注:具体设置和职数可视院系具体情况而定。
二、院系分会成员组成
本院系心理健康委员。
三、请院系于2013年4月24日前把院系分会机构、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欧阳儒阳处(电子政务)
特此通知。
淮南师范学院学生处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
附: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院系分会机构工作职责
淮南师范学院心理委员联合会院系分会
机构工作职责
1、会长:负责日常事务管理、开展内外关系协调、制定执行规章制度,组织、监督各班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组织召分会工作会议等;
2、办公室:负责分会的日常值班、会议组织、档案管理等;
3、活动策划部:负责分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创意策划,指导本院系各班级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等;
4、宣传部:负责宣传资料的研发,负责分会日常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图文、音(视)频采集、海报、条幅等宣传品制作和张贴、会场布置等。